「義工、志工、聘僱工」
的定義與差別
義工:
只要是「真正能利益眾生的事」
都會「主動去做」,
不會「只幫助某特定」團體或
對象,也即「不分別」團體、
單位、個人....,
在他的能力範圍內!
他都願意幫忙幫助
,且不拿錢!
沒有半點私利之心行!
這樣的行為是有功德福德的,
將來必然有善報!
如此「大心量利益眾生的人」
就稱為「義工」。
例如:路上有顆大石頭,
當他路過時「他會主動將它撿到
路旁」,以防止眾生因此受害,
如此「不拿錢、沒有私利、
沒有分別幫助對象」
的利益眾生行為
就叫「做義工、義行」,
這樣的人就稱為「義工」。
志工:
做真正利益眾生的事,
且不拿錢!
沒有私利!
但「他立志幫助某些特定」團
體、單位或個人,
除此之外則不願幫忙幫助!
這樣的行為是有功德福德的,
且將來必然有善報!
心量較義工小,
這樣的人稱為「志工」。
例如:「立志在某特定」的醫
院或某單位
服務幫助大眾,這樣的行為
就叫「做志工、志行」,
這樣的人就稱為「志工」。
聘僱工人:
「凡拿錢才肯辦事者、
有薪資者,」
皆稱為「聘僱工人、聘僱人員。」
這樣的人所做的事「如果本身不
懂佛法、沒有利益眾生之心」
是「沒有功德福德的!」
當然「將來也不會有善報!」
因為「現前拿了錢」就是
得果報了,
這樣的人就稱為「聘僱工人」。
例如:某人退休之後繼續
在某公家單位服務,
有拿薪資
或拿極少的錢
或拿極少的車馬費!
這樣的人就是「聘僱工人、
聘僱人員」,
不能稱為「義工或志工」。
這樣大眾明白了吧。
妙音教導您迴向(和掌請唸):
「願以此功德,迴向法界眾生
,同生極樂國。」
佛弟子 妙音恭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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