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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
本經乃節錄<地藏菩薩本願經>之利益存亡品第七,地藏菩薩教導眾生~
眾生臨終之日,愼勿殺害眾生,及造諸惡緣,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,以免增重
臨終之人罪業,令墮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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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如下:
我今對佛世尊。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。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。愼勿殺害。
及造惡緣。拜祭鬼神。求諸魍魎。何以故。爾所殺害乃至拜祭。無纖毫之力。
利益亡人。但結罪緣。轉增深重。假使來世或現在生。得獲聖分。生人天中。
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。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。晚生善處。何況臨命終
人。在生未曾有少善根。各據本業。自受惡趣。何忍眷屬更為增業。譬如有人
從遠地來。絕糧三日。所負擔物。強過百斤。忽遇鄰人。更附少物。以是之
故。轉復困重。
南閻浮提眾生:南瞻部洲眾生也,簡稱南州也,華言勝金州,地球的眾生即是位處此洲(四大部洲:東勝神洲、南瞻部洲、西牛貨洲、北拘蘆洲。)。
妙音教導迴向(合掌請唸):『願以此功德,以亡者某某某的名義,迴向法界
眾生,同生極樂國。』。
佛弟子恭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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